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高雄市侯姓男子5年前房子遭法拍,被控疑因不滿新屋主趙姓男子要求搬遷,在主梁鑽孔打洞,以填縫劑灌入排水口、馬桶、浴缸等,還噴漆咀咒對方「死絕全宅」;一審認為證據不足判無罪,但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侯惡意報復毀屋,逆轉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定讞。判決指出,侯姓男子與母親及胞妹在澄清湖風景區一棟社區大樓,原擁有三間打通的房屋,其中二間2010年底遭法院查封拍賣,由趙姓男子購得,並與侯協議2011年9月底前搬遷完畢,但期滿後侯未如期交屋,10月上旬涉嫌破壞屋內設備。趙同年10月中旬前往察看時,發現大門及鑰匙孔都被灌入填縫劑,不得其門而入,直到2012年12月間循法律途徑強制執行破門進屋,才發現屋內遭人大肆破壞,主梁鑽孔打洞、排水口、馬桶、浴缸、水龍頭、消防警報器、電力總開關、瓦斯管線、電話線、第四台線路、牆壁及地板無一倖免。趙姓男子憤而提起刑事毀損罪告訴,並附帶民事求償150萬元,但侯否認涉案,堅稱自己沒住在那裡;一審法院認為,沒有證據證明是侯破壞屋內設備,因此判他無罪,並駁回求償之訴,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。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屋內破壞狀況嚴重,顯然是惡意報復,尤牆上噴寫「死絕全宅」,更可見破壞者的怨念極深,不甘讓新屋主順利進住,而有此敵意的人,除不願順利點交的原屋主外,豈有不相干的他人?因此合議庭認定侯姓男子因不甘交屋,無視新屋主經由法拍程序合法取得房屋,竟大肆毀損破壞屋內設備,致不堪住用,須花費鉅資修復,傷害司法公信力情節重大,犯後不知彌補,態度不佳,因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,改判有期徒刑1年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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